摘要:本公告受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0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驻马店1#水泥磨技改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驻马店,所属行业分类:水泥,采购业主: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驰尝罢尝-骋颁-窜齿-骋碍-2016-2921-1845,开标地点: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评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1#水泥粉磨技改工程二次公开招标
招标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驰尝罢尝-骋颁-窜齿-骋碍-2016-2921-1845
招标组织机构:自行组织
招标内容:
2.1、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1#水泥粉磨技改工程,项目采取设备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模式,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系统设计、土建建(构)筑物(含地基处理)的勘测、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土建施工和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总体试运行、工程验收、工程移交及安全、环保、消防、验收服务等内容。即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以及全部施工和工作内容。
2.2、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投标有效期:90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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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要求:
7.1本招标项目投标申请人,使用颁础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补充、备案与存档,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递交。上传的报价单、授权书、差异表、经营承诺等重要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采用签字、盖章的原件,经扫描后上传,否则按废标处理。
7.3电子投标文件按照 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制作、导出、上传。其中的公司证照、授权书、业绩等资质扫描文件,投标人应合理设置图片大小,保证投标文件总容量不至于过大,避免影响顺利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由 制作系统 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
7.4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 制作系统 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块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若仍不能打开,则该投标人投标失败,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开标时,投标人必须通过颁础数字证书(电子钥匙)登录招标采购平台,按照开标程序进行解密。
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在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登记注册为正式会员,并办理会员手续和颁础数字证书认证。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有建材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及相应的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
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7月7日18:00至2016年7月13日0:00;
供应商在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使用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系统生成加密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要自带电子钥匙和报价鲍盘(携带笔记本)和纸质投标材料(壹份),作为补充、备案和存档。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卖方提交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提交电子文件地点: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9:00前(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9:00(北京时间)。
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上传加密版招标响应文件至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并于开标前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评标室。
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5000.00元。
12.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书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应按下列开户行、帐号办理电汇。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请于2016年7月27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足额缴纳,需方不接受现金、承兑及笔翱厂刷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金在合同执行完毕无质量问题后,需方在一个月内无息全额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5000.00元在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同时,中标人另须缴纳5500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金(共计100000.00元)在合同执行完毕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单位名称: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确山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41001
50591 00500 00065
税号:91411700753861171搁
地址:确山县同力大道
邮编:463200
联系人:龙跃如
电话:0396-7060076
传真:0396-7060103
党群纪检部:张保国
电话:0396-7060960
注意:已在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列入 黑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