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在参与宝钢股份工业品超市公开采购物料竞争前,必须仔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公约的全部内容,本公约在用户接受并注册成功后生效。
2、供应商必须为境内合法注册公司,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对所供物品/服务有特殊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书。所供商品为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具有质量保证的合格品。
3、宝钢股份工业品超市平台采购物品均为宝钢生产维修、维护自用,供应商在送货时应提供产物质量合格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等,有保质期要求的物品须注明保质期限,确保产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4、供应商在对宝钢采购物品进行报价时,如对采购清单内物料具体描述或型规等有疑惑时,务必在报价前与采购方联系人确认并充分理解,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如因未确认清楚导致报价后发生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宝钢股份工业品超市为非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平台,在报价截止后,宝钢股份资材备件采购部将综合报价要素,确定最终供应商与价格。同时,为吸引有实力供应商积极参与宝钢工业品供应,除按周期滚动竞价外,工业品超市对已签约的采购清单实行全程开放报价,超市中每一类采购清单均设有新一轮竞价触发条件,触发条件在采购竞价规则中有明确约定。供应商在注册通过后,可进行全程报价,当供应商的报价满足触发条件时,采购方对触发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后,可提前开启新一轮的竞价。原合同执行至新合同生效止,此种情况下,提前终止当期合同,宝钢股份不对原供应商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宝钢股份工业品超市平台采购物品数量均为预估量,实际合同执行量以宝钢股份在该合同周期内的实际需求为准。如出现合同实际执行量与签约量不符,宝钢股份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在报价时给予返点等优惠条件的,可在填写采购金额时一并说明。
7、对于宝钢用户因误提交、多提交订单数量等原因形成的非实际需求量,在商品包装整洁、完整未拆封、相关配件齐全、不影响供应商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选择退货。
8、参与宝钢股份工业品超市竞争的供应商,必须与宝钢股份签定《廉洁协议》,并严格遵守双方约定。如供应商违反廉洁规定,一经发现,宝钢将与其终止一切业务关系,对宝钢造成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与赔偿。
9、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与宝钢工业品竞价的,或进行不当竞争、恶意竞争的,一经发现,宝钢股份有权立即停止与该供应商的交易,注销该供应商资格,并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0、宝钢股份有权对本公约内容进行变更,并在本网站进行公告。若在双方供货合同存续期间,本公约内容发生变更并及时公告,供应方未提出异议,则表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双方将遵循修改后的公约内容执行上述存续合同直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