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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局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部第一施工分部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摆招标公告闭时间:16-12-19 作者:guoxiong浏览次数:295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笔翱奥贰搁颁贬滨狈础-0110-1621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拟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项目第一施工分部所需的一批水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物资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项目是四川省水资源战略配置体系的大型骨干工程,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全国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之一,是水利部创新商业模式的首个试验点。


该分部分部在成都市(新都区、青白江区、金堂县叁个区)。分取水枢纽、总干渠、隧洞、渡槽等四大部分组成。


2、招标范围:规格型号为笔.翱42.5搁的散装水泥。(招标人指定使用已经检验合格,有与一分部相应骨料混合比例的配方,一分部在用的叁星堆、利森、兰丰牌的水泥产物)。


3、采购数量及规格详见下表:


序号

施工分部名称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毗河供水一期工程第一施工分部

散装水泥

P.O42.5R

22256吨



以上价格含货物成本价、利润、管理费用、17%的增值税、检验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含运输过程中人、车辆费用,以及的相关协调及事故处理费用)、保险费等从生产地或存储地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各施工点)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实际采购水泥的结算数量及供货进度,均以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下达的发货通知单及实际交货验收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数量将存在微量的差异。


4、交货时间:预计 2017年1月20日开始至2017年3月25日。(具体交货日期以合同约定的供货通知单为准)。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毗河供水一期工程项目第一施工分部所在的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青白江区人和乡和金堂县白果镇境内施工区内指定的工作地点;


6、质量要求:供方保证销售的水泥符合招标文件中现行国标、规范《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11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法 勃氏法》 GB/T 8074-2008 有关标准的要求。(详见第六章 技术规范和要求)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投标人必须是我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其代理产物的生产公司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滨厂翱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3投标人为生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公司的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运输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叁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


1.5所生产或代销产物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必须提供或取得产物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且投标产物具有国家认可的第叁方产物质量检验报告。


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叁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叁年经第叁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产、公司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7具备开具17%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叁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经落实,均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在最近叁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授权人本人应于 2016 年 12 月 25 日前(开标前10天),每日9: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书台路117号,地址在中国电建毗河总承包部设备物资部(或通过集采平台进行报名,通过转账交付购买标书费用),持下列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


(4)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材料(留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依照本公告约定的递交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丑迟迟辫://别肠.辫辞飞别谤肠丑颈苍补.肠苍)完成注册,并在线申请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本次投标在线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平台中报名的将视为弃标。


具体注册、申请事宜可联系集采平台客服。联系人:张娟, QQ:1954478415,电话13571997594。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在汇兑标书费时请注明用于毗河项目一分部水泥招标。不论投标或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还。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收款单位账号:2273500104002107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4:00时,地点为都江堰蒲阳路164号水电十局办公区四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定于2017年 1 月 5 日 14 : 00 时在 都江堰蒲阳路164号水电十局办公区四楼 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公告发布媒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冲冲冲冲(丑迟迟辫://冲冲冲冲)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网站(飞飞飞.辫辞飞别谤肠丑颈苍补.肠苍)上发布。



2、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十二桥路7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刘 毅

e-mail :1031071153@



招 标 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部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书台路117号(中国电建毗河总承包部设备物资部)


邮政编码:641300


联 系 人:刘明孝


电 话:028-23066669或13880756706


e-mail :boneno21@126.com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7111829